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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優勢與劣勢

      更新時間
      2024-12-03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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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具有省時、省力、省錢的優勢,因此被稱為企業在海外注冊商標的“快車道”。與此同時,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也存在一定劣勢。以下將針對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主要優勢及劣勢進行分析,建議商標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權衡利弊,做出客觀的商標注冊選擇。

        (一)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優勢

        1.手續簡便

        申請手續簡便是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重要優勢,商標申請人僅需使用一種語言,在國內向主管機關提交一份申請書,繳納一次費用,即可指定多個締約國申請保護。

        2.注冊周期有保障

        如前所述,通過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保護大概需要2年的時間。如果使用單一國家注冊的途徑,部分國家和地區的申請注冊周期可短至3-6個月,但有些可能長達數年。可見,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時間與周期更具可預測性。

        3.費用相對低廉

        對于在海外多個國家或地區辦理商標保護申請的商標申請人而言,采用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方式申請商標保護僅需繳納一次費用,而采用單一國家注冊的方式則需向不同國家逐一繳納申請商標注冊的費用。由此可見,申請的國家越多,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價格優勢越明顯。

        4.方便后續管理

        對于在海外多個國家或地區辦理商標保護申請的商標申請人而言,可直接通過WIPO辦理多個締約方的轉讓、續展、注銷申請,通過一次變更即可將名稱/地址的變更擴展至所有締約方。可見,相比于單一途徑申請的商標,馬德里國際商標的后續管理更便捷。

        (二)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劣勢

        1.成員國覆蓋面存在缺口

        目前馬德里體系已覆蓋130個國家,這些成員代表了世界貿易的80%,包括我國對外貿易的一些主要國家,比如美國、日本和歐盟多數成員國等。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東南亞、非洲國家仍在該體系之外。因此,商標申請人如計劃在這些國家取得商標保護,通過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途徑仍無法實現。

        2.以國內注冊為前提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必須以在原屬國已申請或已注冊的商標為基礎商標,向WIPO提起申請。換言之,馬德里商標注冊必須以國內商標注冊或者國內商標注冊申請為基礎。相比之下,大多單一國家注冊則沒有以上限制,無論是否具有本國申請或注冊都可以提交海外申請。

        3.“中心打擊”原則

        “中心打擊”原則是指,通過馬德里體系注冊的商標,在注冊之日起五年內,無論何種原因,如果國內的商標申請沒有被核準,或者國內的商標注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其效力將及于所有指定締約方,該商標將不能再享有國際注冊給予的保護。由此可見,如果發生了“中心打擊”的情形,商標申請人的損失將是巨大的,如果無法保證基礎注冊權利的穩固,后續補救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將遠遠大于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本身。實踐中,這一原則隱含的風險也成為了眾多具有國際商標注冊需求申請人的心理障礙。

        4.文件轉達有風險

        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的文件需經過多個組織機構、多個環節進行轉達,增加了文件丟失的風險。在馬德里注冊申請的前期階段,文件由原屬國商標主管機關轉交WIPO國際局,再由WIPO國際局轉交指定締約方;在實質審查階段,如有駁回或者異議,相關文件由指定締約方轉交WIPO國際局,再轉達給代理機構或商標申請人,容易丟失郵件而失效;在指定締約方受到保護后,指定締約方可能會將相關的被撤銷、無效等通知直接郵寄至商標申請人,而不再通知指定的代理機構,亦容易造成文件丟失而導致原已受保護的商標失效。

        5.部分國家不會單獨下發注冊證書

        根據協定和議定書的相關規定,在國際注冊進入指定締約方審查階段后,12或18個月內WIPO沒有收到指定締約方的駁回通知書的,指定該締約方的申請視為核準注冊。對于該類默認核準注冊的申請,目前只有少部分國家單獨發出注冊證書或證明,大部分國家不另行通知。因此,如在這些國家行使商標注冊權利,需要向指定締約方申請注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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